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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继承

一个人的房产证离婚后要分析财产吗?

来源:池州律师   网址:http://www.lslawshcf.com/   时间:2021/12/20 16:25:34

  夫妻协商离婚最麻烦的就是财产分配,比如房产房子股票基金存款。那么,房产证是不是要分析离婚后的财产?

  一、房产证一个人名字离婚后还要析产吗

  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但如果该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个人买的,登记的也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用分割。

  二、房产证夫妻都有名字,卖房子一个人签字可以吗?

  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写夫妻一个人的名字,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房产证上一个人名字跟两个人名字有什么区别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离婚时协商不成的去法院起诉。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如下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一般来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经过多少年);

  (二)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残疾补助费等;

  (三)遗嘱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明确规定只赠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如男士剃须刀等;

  (六)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事实上土地证办理流程。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你好,共同财产的确定法律有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既使法院判决了偿还债务的处理方法,你们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你们各方或者双方主张他的债权的,但是当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以上是关于房产证的相关内容,为大家介绍一下。离婚后要不要分析财产?夫妻离婚时,只要房子是一方买的,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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